发文标题: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价字费[2000]10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建设委员会 四川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0-4-21
实施时间: 2000-4-21
失效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工程预决算审计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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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州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74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可依据本通知的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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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规范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号:川价发[2005]248号
发文部门: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建设厅
发文时间:2005-12-5
实施时间: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