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珠钢码头有限公司申请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44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29
实施时间: 2005-8-29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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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州珠钢码头有限公司申请享受港口码头建设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穗国税发[2005]169号)收悉。关于广州珠钢码头有限公司申请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鉴于该企业属于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经营期为30年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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