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荣获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5]19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5
实施时间: 2005-9-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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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国人部发[2005]59号),我省国税系统的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等6个单位和梅州市大埔县国家税务局高陂分局局长罗志坚等3名同志分别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继续保持先进性。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全面推进广东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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