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转发关于清理整顿集成电路卡[IC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价[收]字[2000]9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北京市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0-2-25
实施时间: 2000-2-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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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审计署、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清理整顿集成电路卡(IC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1980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具体情况作如下规定,请贯彻执行。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城市公用公益事业单位推广使用IC卡并收费的,凡未经国家计委、财政部、市政府、市物价局和财政局批准收费的,立即停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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