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认真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2000]1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7
实施时间: 2000-1-17
失效时间: 2007-8-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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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提高清算工作质量和水平,特通知要求如下:
  一、清算工作是对全年出口退(免)税工作的总检验和总复审。各局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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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