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9]30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16
实施时间: 2009-6-16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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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规范基础管理
  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要性,广泛宣传,深入调查,从基础工作着手,对所辖股份制企业逐户建立档案,填制《安徽省自然人股东明细登记(变更)表》(见附件1),详细记录其自然人股东姓名、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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