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3]4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5
实施时间: 2003-1-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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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182号)要求,
  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省局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2002年是企业所得税实行收入分享体制改革的第一年,针对企业所得税分享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国税机关要加强领导、统一部署、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确保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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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企业减免所得税统计表.xls    
附件3: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