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手写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0]51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0-1
实施时间: 2000-10-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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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近来,有的地方检查发现少数主管国税机关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将手写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盖章改版,致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未改版的十万元版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为了堵塞漏洞,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于写十万元版专用发票进行税务违法犯罪,省局决定,从2000年10月1日起,全省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律停止供应使用改版手写十万元版专用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税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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