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腊肠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0]71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22
实施时间: 2000-12-2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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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你局《关于“腊肠”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00]177号)悉。关于腊肠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我局意见,从其加工过程看,腊肠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中畜牧产品的肉类生制品范围,适用13%税率征收增值税。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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