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30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7
实施时间: 2005-6-2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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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7-12月份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05]8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该公司2004年7-12月收购出口的成员企业产品,视同自产产品办理免、抵、退税。
  二、你局须按照《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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