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我市2002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函[2003]2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3
实施时间: 2003-5-23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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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穗科函字[2002]248号、267号、268号、269号448号关于我市2002年高新技术企业的名单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对附件名单中所列的由我市国税负责征收管理所得税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按如下税收政策执行:
  一、对附件1、5所列的企业,如符合税法规定可享受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可按规定给予办理减免税手续;对附件3所列的企业如符合税法规定的,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优惠政策。
  二、对附件2、4所列的企业,如不符合税法规定,应从2002年度起停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1、关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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