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摘转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9]4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20
实施时间: 2009-2-2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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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最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组织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全面清理。2009年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闽政[2009]7号),公布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724项,取消47项,下放95项。现将该通知涉及我省地税系统的审批项目摘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由省局负责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
  (一)“指定企业印制发票”(行政许可项目)
  (二)“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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