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02]9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13
实施时间: 2002-6-1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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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进行调查。省直属征收局和每个县(市、区)地税局选择2至3个高收入行业和50名高收入个人,按照年收入5万元以下,5万元-10万元,10万元以上3个档次进行专项调查,要求对所选的高收入行业入户调查,详尽了解高收入个人的收入项目、收入渠道、收入总额和纳税状况,既要弄清工资账户上的收入缴税情况,也要设法弄清工资账户以外的收入纳税情况。
  二、将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人员作为税务机关锁定的“重点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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