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外发[2001]54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9-24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23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范企业财产损失在计算缴纳所得税前审批和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