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取得著作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30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7
实施时间: 2005-6-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7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取得著作权使用费免征预提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穗国税发[2005]46号)收悉。关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从广东人民出版社取得著作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见附件),同意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取得的上述著作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复
  附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