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流函[2001]3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28
实施时间: 2001-6-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7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方反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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