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国税发[2001]13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9
实施时间: 2001-7-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3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同时,请各地将对商贸企业按月进行增值税纳税评估的情况于次月底逐级上报至省局流转税管理处,原各地按季上报的《增值税日常稽核情况统计表》及分析报告停止上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