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税有关事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3]3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10
实施时间: 2003-4-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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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有关事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省局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组织负责涉外税收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涉外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相关事项的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涉外税收管理水平。
  二、各地上报省局审批或经省局审核转报总局审批的申请资料应按《办法》规定及时报送,做到资料齐全,保质按时。如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省局通知的3个月内将有关资料补充齐全,超过规定时间没有补齐的,省局退回原申请。
  三、本《办法》从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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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中的《暂行办法》第二条:(一)3(1)“《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选用直线法以外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经申请,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一)5(2);(二)1(2);(二)2(1);(三)2(5);(三)2(6);(三)3(2);(三)3(3);(三)4(1);(三)4(2);(三)5(2);(三)5(4)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国税发[2007]161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7
实施时间:200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