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3]10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28
实施时间: 2003-2-2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7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02号)转发给你们,省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提高对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