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保缴费户办理税务注销手续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4]196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21
实施时间: 2004-9-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4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费“随税同管”制度,加大清理社会保险费欠费力度,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率,减少因单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与社保登记注销手续不同步而形成的社会保险费虚增欠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