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追授陈乌芳同志“广东省国税系统优秀国税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5]5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19
实施时间: 2005-4-1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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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陈乌芳,中国共产党员,生前任汕尾陆丰市国家税务局甲子分局管理股副股长。1953年2月出生,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80年6月部队退役后安排到陆丰县税务局工作,先后在陆丰县税务局碣石税务所、甲子税务所、陆丰市国家税务局甲子分局任办事员、副股长,曾多次被陆丰市国税局、陆丰市人民政府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
  2005年1月9日(星期日)早上,陈乌芳同志忍着胃部疼痛和往常一样,带领管理股的其他同志对尚未申报纳税的个体户进行跟踪管理,10时30分,突发急性胰腺炎昏倒在工作岗位上, 2005年1月27日因肾功能衰竭等并发症医治无效去逝。陈乌芳同志从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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