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海关黄埔海关关于推行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告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2]455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6-28
实施时间: 2002-6-28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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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防范和打击利用假冒、伪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骗税的违法行为,完善出口退税管理,改善管理部门服务质量,加快企业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最近联合开发了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并定于2002年6月起在全国推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出口退税子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出口退税子系统”是中国电子口岸最先投入试点运行的子系统之一。该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在公共数据中心建立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的电子底账,使海关、国税、外汇、外经贸等部门实现出口报关和退税环节的联网数据核查;为企业用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提供结关信息查询及网上交单等操作功能。企业可通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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