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9]36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0-30
实施时间: 2009-10-30
法规类型: 税收协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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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管一分局、直属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总局国际司10月15日“实施《管理办法》视频会议”精神和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希一并执行。
  一、及时组织学习,积极稳妥做好《管理办法》的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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