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提取呆账准备金税前扣除的函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8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14
实施时间: 2005-3-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9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
  你行《关于申请呆账准备金税前列支的函》(工银粤函[2005]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