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若干税收意见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10]5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1
实施时间: 2010-4-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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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全力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推动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结合江西国税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创新税收理念,主动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一)树立税收经济理念。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着眼统筹区域发展确立的重大战略,是引领江西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龙头工程和重大引擎。全省国税系统要牢固树立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理念,按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三区一平台”的功能定位,用足用好现有税收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配套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我省绿色经济、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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