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02]147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10
实施时间: 2002-1-1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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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局、分局:
  现将《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我市“免、抵、退”税工作现状,对2002年1-5月“免、抵、退”税工作,特作以下通知:
  一、2002年1-5月份的“免、抵、退”税申报按照《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填写有关表格,合并做一次申报,不再按月进行申报。
  二、2002年1-5月份的“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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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doc    
附件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doc    
附件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doc    
附件6: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统计月报表.doc    
附件7: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