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整顿税收征管工作秩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地税征字[2001]10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1-7-15
实施时间: 2001-7-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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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局、所):
  为贯彻实施新税收征管法,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理顺征纳关系,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工作秩序,特作如下通知:
  一、强化征管基础管理,清理漏征漏管户,开展发票检查,坚决打击拒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一)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继续清理漏征漏管户。特别是对未技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各单位要从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到7月底,以税务所为单位,利用半个月的时间组织力量清查,要把责任落实到人,重点清查自管户,彻底清查盲区死角、易漏地段和“钉子户”。税务所清查结束后,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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