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国税发[2001]5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2
实施时间: 2001-4-2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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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省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国产设备,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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