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广州外轮代理公司所属企业有关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3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7
实施时间: 2005-1-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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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佛山、惠州、汕尾、东莞、江门、中山、阳江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广州外轮代理公司《关于中国广州外轮代理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继续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穗外代办函[2004]12号),鉴于该公司在2004年部分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股权结构及名称等发生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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