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营业帐簿和贷款合同印花税缴纳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财字[2001]19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5
实施时间: 2000-1-1
法规类型: 印花税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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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营业帐薄和贷款合同印花税缴纳方式的通知》(国税函[2000]10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鉴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1999年度印花税已由总行集中缴纳的实际情况,本通知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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