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流字[2000]328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21
实施时间: 2000-12-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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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征收增值税的生产性劳务仅限于油气田企业间相互提供的属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暂行管理办法>(财税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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