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地税所字[2001]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1-1-8
实施时间: 2001-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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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为了做好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加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重视,认真部署。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平时工作的最终体现,是对全年工作的总结。因此,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尽早部署,搞好对纳税人的辅导,并及时组织有关科室共同做好汇算清缴工作。
  二、要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各征收局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对税前扣除项目和税前调整项目要进行重点检查,并作好检查档案,避免检查补税项目参与本年汇算。
  三、纳税人有关税前扣除事项需报税务机关审批的,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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