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铁路物资广州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60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24
实施时间: 2004-12-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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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茂名、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铁路物资广州公司《关于申请核批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提取额的报告》(广物财〔2004〕34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铁路物资广州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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