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预[2002]2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发文时间: 2002-3-5
实施时间: 2002-3-5
法规类型: 代扣代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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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深圳不发)、顺德市支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项手贯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1]5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02年,我省各级地税机关支付的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简称手续费,下同),按省政府粤府[19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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