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53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6
实施时间: 2004-11-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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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072号)转发给你们,省局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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