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北方工业湛江发展有限公司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51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4
实施时间: 2004-11-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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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北方工业湛江发展有限公司出口退税问题的请示》(湛国税发[2004]184号)悉。考虑到北方工业湛江发展有限公司是在原中国北方工业湛江公司的基础上新设立并重新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且原中国北方工业湛江公司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所列情形,经研究,省局同意你局意见,对北方工业湛江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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