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0]23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24
实施时间: 2000-9-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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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强化增值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均可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第三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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