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37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26
实施时间: 2004-7-2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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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的请示》(石化股份粤财[2004]46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信息产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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