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摘转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10]53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1
实施时间: 2010-4-1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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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天津、上海等20个城市被列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10年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厦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42号),增列厦门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见附件1)。
  2009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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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厦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复函.doc    
附件2.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