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国家水泥新标准后有关资源综合利用水泥生产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经贸资源字[2001]24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28
实施时间: 2001-5-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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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经委、国税局、地税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水泥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国经贸运行[2001]288号,以下简称288号文),现就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水泥生产企业有关税收优惠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经山西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认定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水泥生产企业,都必须按照288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标准和GBl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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