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2003年度呆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藏国税函[2003]239号
发文部门: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2
实施时间: 2003-12-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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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区直属征收局:
  你局《关于中国银行西藏分行财产损失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对中国银行西藏分行2003年度发生的呆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批复如下:根据中国银行资产保全部《关于同意你行核销西藏银虹装饰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呆帐的批复》(中银全审[2003]421号),对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对西藏银虹装饰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发生的呆帐损失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于1995年对西藏日报社印刷厂劳动服务公司发生的贷款本金2,676,410元,1995年对四川华玮汽车装修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发生的贷款本金200万元,1997年对西藏鸿杰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的贷款本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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