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所发[2001]75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5
实施时间: 2001-4-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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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新的企业所得税(季)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部分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执行以来,各地反映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新的企业所得税(季)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及其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上市股份公司。其他企业纳税申报是否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季)年度纳税申报表,由各地市国税局自定。
  二、新的企业所得税(季)年度纳税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九张附表组成;旧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三张附表组成(详见晋税所发[1994]第40号)。新旧申报表均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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