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和卷筒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地税征发[2001]3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1
实施时间: 2001-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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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及其分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发[2001]8号文件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出租车税控计价器和卷筒专用发票。此项工作对于加强税控监督,规范行业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增加财政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现将推行中的一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希一并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各市(地)地税机关要向当地政府做专题汇报,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推广应用工作。要成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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