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的通知
发文文号: 藏国税函[2002]14号
发文部门: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0
实施时间: 2002-1-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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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分局、涉外税局、稽查局:
  为了切实解决对商贸企业增值税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0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都要按照《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进行纳税评估。凡纳入纳税评估的商贸企业从2002年2月1日起按通知要求向主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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