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34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7
实施时间: 2004-7-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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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穗国税发[2004]194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呆账损失4笔,金额合计人民币19,898,601.88元,美元596,896.56元(详见附表)。
  此复。
  附件:中国建设银行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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