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格兰特工程玻璃[中山]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35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9
实施时间: 2004-7-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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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格兰特工程玻璃(中山)有限公司以投资额购买国产设备要求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04]89号)、《关于中山市朗华模具塑料有限公司以投资额购买国产设备要求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04]90号)、《关于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投资额购买国产设备要求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04]91号)、《关于中山中粤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以投资额购买国产设备要求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04]96号)及《关于中山伟立纺织品有限公司以投资额购买国产设备要求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04]102号)收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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