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人发[2008]18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1-24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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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经研究,现对夜餐费补贴标准予以适当调整。
  一、工作人员工作到夜间23:00以后的,可开支夜餐费每人每次15元。
  二、因工作需要,凌晨4:00以前开始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次补贴早餐费8元。单位食堂中烧早饭和采购的人员,确需早起的,也可按此规定执行。
  三、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四、机关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好工作,加强对夜间值班人员和夜餐费补贴发放的管理。已搞活内部分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补贴是否发放问题,由单位根据实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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