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4]15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12
实施时间: 2004-7-1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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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税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确保全省国税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职责分工,省局征管处主要负责总体指导、协调工作;票证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省局服务平台的管理及对各市服务平台的监控;信息中心主要负责省局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技术支持,其他有关处室落实方案当中的有关工作。
  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市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工作,由征管部门负总责,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配合。希望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力争今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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