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2户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28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7
实施时间: 2004-6-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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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州市鑫虹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防伪税控企业开具最高开票限额千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示》(穗国税发[2004]1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广州市鑫虹贸易有限公司和广东华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2户防伪税控企业可开具最高开票限额为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开具的最大销售金额为千万元(不含本数)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月供票量及每月购买次数由你局根据有关规定视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确定,从严掌握。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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