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市本级经费项目财政支出自我绩效评价[自我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监[2010]1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4-7
实施时间: 2010-4-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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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长效机制,有效地落实市人大关于500万元(含,下同)以上财政支出均要进行绩效评价及市领导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开展财政支出检查的指示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本级部门预算准则>(试行)的通知》(深府[2006]12号)的要求,市财政委将组织开展2009年度市本级经费项目财政支出自我绩效评价(自我检查)(以下简称“自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及工作步骤
  自评自查工作由市财政委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市本级各预算单位(以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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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2009年度(含跨年度)500万元(含)以上经费项目财政支出资金投入情况表.xls    
附件2:2009年度(含跨年度)500万元(含)以上经费项目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情况表.xls    
附件3:绩效自评自查工作报告.doc